苏州全力抓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公示132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为进一步抓好苏州全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3月3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苏州市132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其中张家港市17家,常熟市13家,太仓市17家,昆山市13家,姑苏区1家,高新区3家,吴中区15家相城区39家,吴江区14家。
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出站(场、厂)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巡查和监督检查,推进源头治超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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