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废止《关于印发苏州古城河水上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团体或个人:
为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提请废止《关于印发苏州古城河水上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05〕65号)。按照有关规定,现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8月14日前,将相关意见(单位、团体意见须盖章,个人意见须签字并附联系方式)反馈至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68125827;通讯地址:姑苏区桐泾路298号1004室;电子邮箱:79423101@qq.com。
附件:关于印发苏州古城河水上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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