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查看详情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宣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4/24 13:53:00   字号 【  
导读:
    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规依据。为保障《条例》在张家港市交通运输领域的全面贯彻落实,该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宣贯活动。
    一方面,将《条例》纳入全市交通建设领域的重要学习内容,积极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内涵。同时,积极做好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相关监管人员、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对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劳资专管员进行培训,督促依法履行义务,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另一方面,通过《条例》普法宣传周,该局积极对《条例》内容进行普及宣传,通过在车站、广场、在建公路、码头等人流密集区域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或张贴标语海报、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条例》的宣贯工作。
    下一步,该市交通运输局将多部门联动,全方位覆盖,持续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条例》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内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相关稿件: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3 SZJT.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苏ICP备10219514号-1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标识码:3205000039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