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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12/20 10:48:31   字号 【  
导读: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宗旨,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聚焦《2022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推进苏州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机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交通运输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苏州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汇编》,列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印发《苏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四个专题活动计划》,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6次,邀请专家在全系统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2年度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培训重要内容。在全系统下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将其作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重点。

2.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苏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要点》涉及交通运输部分任务分解表,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着重补齐弱项短板,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并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纳入2022年度交通运输系统重点工作考核体系。调整我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强化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5月,我局被评为2021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

3.优化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加大法律类专业招才引智力度,覆盖法治人才紧缺需要,全系统共61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力发展普法志愿者,7名执法人员入选全市八五普法宣讲团。今年以来,全系统已开展各类法治培训3次,覆盖500余人次,在全员轮训、新职工入职培训、青年骨干培训等综合性培训中,邀请优秀法学专家担任普法讲师,强化法治思维,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交通运输法治工作队伍,全面提升全系统法治工作水平。今年以来,组织研究市法学会课题《行政处罚归责原则探析》,编写《交通运输法律实务热点研究(初稿)》,吸纳论文11篇。

(二)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4.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流转程序标准化。按照优流程、减环节、审管分离、安全可控、相互监督和阳光运行的思路,分别对政务服务流转承诺件、即办事项、一般承诺事项流转程序进行了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对交通运输领域145个主项、391个业务项从基本信息、申请材料、办理环节、收费信息、常见问题等方面逐一进行标准化维护。三是推进窗口政务服务标准化。制定《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一窗通办工作方案》,整合原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推进一窗通办模式。交通运输局窗口在苏式服务标准化建设中荣获先进窗口称号。四是推进市域范围无差别办事。加强市县政务服务协同机制建设,实现全市范围内企业群众跨区域无差别办事,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巩固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效。一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现近40项交通权力事项直接取消约52%的纸质材料,30余项事项中约有31%的材料可实现容缺受理8项告知承诺事项将实现约45%的材料通过告知承诺书形式直接减免。今年以来,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许可事项45件,容缺受理事项921件,运用信用承诺制办理事项112件。二是启用电子证照,促进交通政务服务便利化。全省最早核发电子证照,约30万张《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启用了电子证照,实现客运、货运、公交、出租等道路运输车辆证件及人员证件电子化,每年全市将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超过20万余人次。三是全面做好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优化从业资格证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服务,今年以来共计受理申请3034人次,办结率为100%,成功率为98.27%,在全省每周便民政务业务统计通报中排名前列。四是深化一件事改革,完成网约车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审核一件事改革项目,实现交通和公安并联审核,整体审核时间压缩至6-10工作日完成,报名审核时间至少压缩了52%五是只进一扇门,依申请事项100%进驻服务大厅,可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98%一站式办结事项占比92%,在市级窗口中实现事项全进驻全省最早,一站式办结事项比例全省最高。现场马上办,即办事项占比约50%,办件量占比约85%,是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即办件事项最多的市级窗口。六承诺制容缺办,明确11项实施信用承诺的事项清单,率先推出疫情期间八项便民举措,延长承诺期限办理18件,解决逾期年审业务办理155件。

6.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相关政策,制定印发《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涉企免罚轻罚清单3.0版本》,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6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6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6项,不予行政强制事项1项,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截至11月底,共落实从轻处罚11件,减轻处罚53件,首违免罚7件。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年共审核21件文件,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11件,加强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地方性法规清理中的公平竞争审查,根据要求清理规范性文件中的关于出租车驾驶员户籍要求的相关条款。

(三)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

  7.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根据市人大立法计划安排,组织开展《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清理工作,修正草案经人大常委会议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开展《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工作,通过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形成修订草案初稿。启动《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研究道路运输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征集并向市人大和市政府报送42023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全部纳入明年立法计划。配合做好《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涉及交通相关条款起草工作,召开《交通运输法》立法调研座谈会,研究答复各级各类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140余次。

8.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要求,对《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提出清理意见。继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和清理工作,向市政府报送2件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的2023年立法计划,推进《苏州市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废止。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9.加强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一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和目录管理,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权限做出决策,开展进一步深化苏州市出租车行业改革重大行政决策,完成项目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备案、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二是加大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回复等方面参与力度,局法律顾问律师定期坐班,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核、政策研究等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审核32份政府采购合同,对各类政策文件出具38份法律意见,完成1件行政诉讼案件,化解1起行政复议案件。三是建立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已向主管部门申请设立我局公职律师,并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局本级有6名符合条件的同志申请成为公职律师。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召开港航水上监管业务工作协调会,形成部门协作工作会议纪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巡航、航评项目和水上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编制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平台有力推进单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截止10月底,双随机检查企业252家次,检查中发现各类问题355个,依法查获各类案件35起,其中安全生产案件23起。

11.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是加强交通运输双公示工作,截止目前,苏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双公示共报送行政许可信息2011件,行政处罚信息2415件。二是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制定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开展全市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会议,加强对各市(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跟踪,向省厅报送改革成效。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召开交通运输全国行政执法证颁证仪式暨执法人员座谈会,积极研究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性质及相关问题,对执法工作加强指导。四是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开展执法辅助人员规范清理工作,执法主体合法、适格;同时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工作,进一步规范履职、依法行政。

12.创新第三方辅助检查工作。为摸清苏州交通综合执法现状,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深入细致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22年我局委托第三方律所对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的成效、面临的问题进行辅助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案卷评查、实地评估、问卷调查等途径,力求为苏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路径和思路。目前辅助监督检查正在开展中,年底将形成评估报告提交我局。此项工作属于全省首创,得到了省厅主要领导的肯定。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检查。制定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辅助检查,重点检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开展情况、交通综合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等,进一步强基础、提能力、树形象、创品牌。组织开展涉及《环境保护法》《苏州市供水条例》《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部门责任落实。8-9月份联合市司法局前往张家港、太仓市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就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综合执法情况进行把诊问脉,并接受省专项督察。

14.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认真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全年共办理25件人大提案、20件政协提案,按时答复率、满意率达100%。提升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利用政风行风热线、交通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回应公众诉求,今年共回复人民来访、信访件333件,办结率100%

15.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一是高效公开政务信息。围绕交通运输行业中心工作、重大交通政策、重要时间节点等,交通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880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2630篇公众号文章,总阅读量达1050.8万次,点赞量达3.1万次,有体系、有步骤、有策略地传递交通声音,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二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严把政策关、质量关和时效关,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升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收到申请34件,已答复32件,全部在规定时间答复,没有发生复议和诉讼,主要内容涉及出租车管理、港口管理相关内容。

16.加强和规范信用监管。印发《2022年苏州市信用交通城市创建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3项工作要点和44项分解任务,提出在信用数据服务更加规范精准、信用全流程监管更加成熟高效、信用创新应用更加兴业惠民、信用专项工作更加深入有效四个方面抓示范。开展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对接,加强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数据的归集共享和有效应用,提升监管标准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事项中全面实施信用审查,大力推广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印发《加强我市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六大重点领域的22项分级分类监管与服务举措,着力提高行业监管综合效能。推进交通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务窗口、服务大厅等开展四进行动,向管理相对人展示信用交通形象。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依托客货运场站等交通场所及运输工具,弘扬诚信文化。举办信用知识大讲堂,向企业集中讲解信用管理知识,营造行业浓厚的知信守信氛围。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7.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热线运行管理,推进交通运输热线与“12345”在线协同联动,完善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制度,印发《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推进在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等领域发生的纠纷调解。

18.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案件组织化解行政复议案件1件,继续选派法制骨干充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专班。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组织相关处室研究草拟涉我局履职问题行政诉讼答辩意见,按规定程序答复法院。一起涉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已完成一审,我局分管负责人出庭出声。加强行刑衔接,向检察院推荐1名检察官助理。组织开展涉我局公益诉讼立案调查,了解水上加油站相关情况,积极沟通化解矛盾,成功解决大运河段历史遗留的废弃物清除工作。做好行政司法两法衔接工作,移交1起出租车驾驶员违法安装计价作弊器涉嫌犯罪案件。

(八)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19.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全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关于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印发《苏州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汇编》,结合党内法规、国家大法及行业法规,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法律宣传,在全系统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疫情防控下交通运输执法的依据和策略;积极参加苏州市法治文化节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走进交通广播线上普及与交通运输相关的法条和案例,利用各类电子线视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微信公众号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线上答题活动,开展线下以案释法演讲比赛;积极开展《航道法》《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加法治论文、法治书画作品征集等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学法热情。开展2022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骨干培训班和法治开讲专题讲座,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今年1月,我局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还要进一步加强,充分利用工作简报、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加大交通法治宣传力度;二是以案释法落实不到位,部分行政执法案件没有使行政相对人受到相应的普法教育,计划进一步做好对相对人的解释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三是行政法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计划开展行政执法辅助监督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直属单位和各市区交通运输法规部门的指导帮助。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使苏州交通运输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走深走实。

2.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地方立法。推进修订《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制定调研《苏州市水路交通运输条例》,修改《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废止《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展《苏州市出租汽车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准备工作,争取列入2024年人大立法计划。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全市政务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加强政务服务交通综合窗口建设,优化一窗通办工作机制,合理定位窗口业务综、专两个维度,进一步开展业务融合和人员配置,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加强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强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扩大信用承诺应用范围,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服务举措再扩充。促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便捷化,实现跨省和省内申请100%办结,不断提高成功率。

4.全面推进市区出租车改革工作。按方案时序进度持续推进,促进出租车改革及早落地见效。

5.健全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深入探索研究,持续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实现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网约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在法治各领域、各环节的运用,联合tocc全面建设数字交通法治”“智慧交通法治,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

7.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出台《苏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明确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研判、评估、协同、责任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控。

8.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开展经常性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印发省内交通系统首本《交通运输现场行政执法手册》,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9.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针对出租车行业等出现的重点难点情况,继续大力推广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和涉诉行政执法案件跟踪查纠,有效化解诉讼风险。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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