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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国门,紧盯苏州港近洋航线船舶疫情防控!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3/04 10:21:00   字号 【  
导读:

近期部分国家和地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激增,出现不明途径感染病例,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近洋航行船舶输入我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结合当前苏州港近洋航行船舶进出港现状,特对近洋航线船舶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1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对于近14日内重点关注国家和地区港口始发或经停过的船舶确需靠泊的,船舶停靠海事部门指定的停泊水域。各码头企业应提前将外贸船舶靠泊计划、船舶及船员信息情况报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2加强外贸船舶防控

各码头企业要合理安排外贸船舶进港计划,减少船舶待港时间。加强对往返重点关注国家和地区的到港船舶及在船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船舶在港期间船员不换班、船员不上岸、船员家属不上船、船岸人员不接触等规定。

3加强码头现场管理

实行外贸船舶岸上梯口24小时值守。无关人员禁止登轮,查验单位、码头作业人员、检验公司等确需登轮的,严格执行海关、边检等联检部门登轮要求,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4提供周到便利服务

各码头企业在加强现场管理的同时,为到港外籍船舶物料供应提供周到便利服务。外轮在停泊期间,涉及生活物资补给,严格按照现行业务申报流程操作,物料上船需使用岸边起重设备吊装上船,严禁物料供应人员人工搬运上船,所有物料交接手续采取人员不接触的方式完成

5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码头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码头企业人员管控、健康排查、防疫宣传、环境消毒、物资储备等工作。在属地卫健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码头设施防疫消毒、人员防护工作。妥善做好重点关注国家和地区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处置工作。

6强化疫情联防联控

沿江港口管理部门要在属地口岸办牵头协调下,与海事、海关、边检、长航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加强重点关注国家和地区近洋航线船舶疫情防控,严防外来输入性风险。

7制定防控应急预案

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码头企业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海关、边检、卫健等相关部门,由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靠泊船舶在船人员的身份核查和体温检测等工作。

8注重涉外舆情管控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涉及重点国家和地区近洋航线疫情防控舆情管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注重方式方法,加强对外籍船员的人文关怀,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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