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海事局船舶水污染防治二号行动顺利收官
按照省交通厅开展京杭运河江苏段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二号行动的要求,自7月20日起至10月31日,为深入治理船舶水污染问题,苏州市地方海事局扎实开展船舶水污染防治二号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推动船舶污染物“应交尽交、应收尽收”。
行动前期,市地方海事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手段,营造了良好的行动氛围。同时,严格落实巡航检查计划,加大辖区水域巡航和船舶防污染检查力度,在京杭运河吴中服务区和白洋湾设置两个船舶铅封点,确保辖区船舶可以及时方便的进行船舶铅封。
在集中整治阶段,对于不能满足船舶污染物“零排放”要求的船舶,苏州海事部门要求其不得进入京杭运河江苏段,对于已经进入京杭运河的船舶,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就近整改。
“二号行动”期间,苏州市地方海事局共检查船舶609艘,400总吨以上287艘,400总吨以下322艘,在船舶检查艘次数量方面,苏州检查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名。共实施铅封263艘,实施行政处罚96起,处罚金额25.88万元。
下阶段,苏州市地方海事局将长效化落实船舶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巡航监管,守护碧水蓝天。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