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支队扎实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汛期来临,为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市执法支队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巡航力度。采取“船艇+电子”巡航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巡航,重点加强对“三湖一河”水域,尤其是渡口、通航密集区、旅游区等水域的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湖区等通航水域“非载客船”载客等违法行为,通过与公安、文广旅、体育等部门的联合检查,加强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单位的安全监督,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此外,特别关注汛期辖区桥梁的净空高度,严禁船舶在桥梁水域发生锚泊、追越、掉头等违规行为,保障辖区桥梁水域良好通航秩序。
二是加强宣传工作。在市区港口码头工作群内及时发布天气信息,并要求各企业要做好港口物资防护、储运和转移工作,全面排查港区排水设施,做好大型机械设备、集装箱防护固定工作,危化品码头企业加强装卸作业安全管理。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加强与公安、市港航中心等部门联动,强化紧急情况的指挥调度和协调处置能力,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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