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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部署会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11/24 17:41:06   字号 【  
导读:

2020年11月19日,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部署会,市政府张焱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陆文华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孙昕副局长,各市(区)交通局、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等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陆文华局长主持。

会上,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新明就进一步推动我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进行了工作部署。王局要求,对于符合规划、产业政策的码头,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提升并规范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港口污染防治要求的,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环保手续的完善。对到期未完成手续完善的码头,坚持予以取缔。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孙昕强调,各市(区)生态环境局要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全力推进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加强对港口码头的执法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履行环保验收的码头,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依法依规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内河港口码头办理或完善环保手续。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焱肯定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在港口污染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张秘书长指出,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内河港口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内河港口码头绝不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二是要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市(区)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协调、高位推动,市环保、交通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狠抓落实,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可借鉴上海、常州等周边城市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大幅提高环保手续完善速度和效率。三是要强化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推进不力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四是要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整改工作完成后,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体系的要求引导督促全市内河港口码头规范建设、规范运营。

最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陆文华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各地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绝大多数内河码头环保设施整改和完善环保手续。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职责要求,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压实港口企业的主体责任。三是进一步明确整改质量要求,各地一定要把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在整改工作的全过程,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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