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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交通对67项交通权力事项实施分类推进改革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1/18 13:15:30   字号 【  
导读:

为深化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成效,持续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进程,以“四个最少”为目标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发展,近日,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正式印发《进一步深化苏州市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倾力打造“全省第一、全国领先”的“苏州最舒心”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方案》依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围绕“优化审批服务、推广告知承诺”对共67项交通权力事项实施分类推进改革,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成效。

《方案》明确了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事项名称、改革方式、具体改革措施、改革后的材料清单和改革依据,梳理形成了全市标准统一、公开透明、实施规范的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根据改革要求和实施效果,清单内容将定期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公示。

第一批改革事项清单对“客运(班线、包车、旅游)经营者的设立、变更”等共计59项行政权力事项优化审批服务,通过直接取消材料、推行“容缺受理”形式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减少纸质材料收取,为企业群众“降本增效”;对“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等共计8项行政权力事项实施告知承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确保企业合法、快速开展经营。

《方案》改革措施推行后,预计将有近40项交通权力事项直接取消约52%的纸质材料收取,30余项事项中约有31%的材料可实现“容缺受理”,8项告知承诺事项将实现约45%的材料通过告知承诺书形式直接减免。

同时,《方案》进一步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按照“审管分离”模式压实监管责任,通过列入“互联网+监管”“双随机”检查计划、深度绑定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改革配套监管,确保既“放得开”,又“管得住”,坚实保障“放”和“管”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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