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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行政相对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办理方式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5/12 09:22:00   字号 【  
导读:

行政相对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由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实施行政处罚的失信行为信息需要修复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加盖公章 

2.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交通运输信用修复申请书》,加盖公

4.《交通运输信用修复承诺书》,加盖公

5.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


办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600号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2-65820260


交通运输信用修复申请书

交通运输信用修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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