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苏州市区道路货物运输业户、车辆的公告2020年第(4)号
关于注销苏州市区道路货物运输业户、车辆的公告
2020年第(4)号
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对本处核发的符合注销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苏州市区道路货物运输业户注销名单一20201009、苏州市区道路货物运输业户注销名单二20201009、苏州市区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注销名单20201009)。凡被注销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所有人,请尽快前往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行驶证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市运输管理处
2020年10月9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