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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辖区汽车维修行业“金扳手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9/08 14:42:12   字号 【  
导读:

苏州市辖区汽车维修行业

“金扳手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送汽修行业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察有关情况的函》(苏环督察办〔2021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贯彻落实省汽车维修行业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192 号)文件精神,以党建品牌“姑苏金扳手”为引领,切实指导汽车维修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升汽车维修行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维修服务质量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市辖区汽车维修行业“金扳手争先创优”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党建品牌辐射引领作用,推动打造生态优良、安全稳定、服务优质、消费透明的汽车维修市场,为推动苏州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市辖区汽车维修行业“金扳手争先创优”活动,强化和落实汽车维修企业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行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水平,提升行业服务质量,营造绿色环保、安全和谐、诚信规范、服务优质、消费透明的汽车维修消费环境,推动我市汽车维修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参加对象

市辖区一、二、三类汽车维修企业。

四、活动内容

汽车维修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在一、二类4S店和综合性维修企业开展综合实力争先,在三类专项维修企业开展服务质量创优,重点围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维修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主要包括:

(一)环境保护方面

1.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从事喷漆业务的汽车维修企业,要安装VOCs处理装置并正常使用,切实做好烤漆房、调漆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按规定更换活性炭等耗材,并建立废气处理设施设备运维台账。喷漆作业时要同步开启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推广使用环保水性油漆和碘值800以上的优质活性炭。调漆间应密闭管理,调漆时应开启净化排气装置。

2.规范处置危险废物。汽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填写年度管理计划、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擅自处置,严禁随意掩埋、丢弃。汽车维修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分类存放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示栏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标牌,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部安装视频监控,并保存视频。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等出入库台账,使用全市汽修行业统一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3.切实完善排水管理。汽车维修企业内部要实施雨污分流,不得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如废机油等)严禁排入排水管网。汽车维修企业洗车废水应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严禁露天洗车。

4.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汽车维修企业要在企业醒目处、主要出入口设置垃圾分类宣传画等宣传载体,按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四分类,配备垃圾分类设施,按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严禁将危险废物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二)安全生产方面

1.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汽车维修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及工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举升机、烤漆房等主要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对应区域公示。企业应按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培训情况。应按规定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汽车维修企业应加强维修设施设备(烤漆房、举升机等)的安全管理,对主要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相关检查维护台账。企业应加强维修作业现场管理,维修现场无电线私拉乱接等现象,维修车间等区域无废纸板、废零件等杂物。危险化学品和压力容器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并设置警示标志。企业应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有效,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三)维修服务质量方面

1.严格落实备案要求。汽车维修企业应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门申请经营资质备案,按照备案的经营范围和车型从事汽车维修,并在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和维修经营备案凭证。

2.加强信息公开公示。汽车维修企业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业务受理程序、服务质量承诺、客户抱怨受理制度、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投诉电话、维修工时定额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费用计算方法、维修质量保证期、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业务接待、质量检验、维修(机修、钣金、喷漆)、价格结算人员照片及工号,提供车辆维修救援服务的,应公示服务时间、电话及收费情况。

3.上传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汽车维修企业应按规定对接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及时上传承修车辆的汽车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省有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4.倡导规范诚信经营。汽车维修企业应按规定与消费者签订汽车维修合同,不得擅自增加、减少维修作业项目,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企业应认真做好汽车维修检验记录,按规定签发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出具维修结算清单与维修发票,承担维修质量保证责任,及时受理客户投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有责投诉。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915日前)

通过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告、协会倡议、微信公众号宣传和日常检查宣传等方式,发布活动方案,在行业内开展“金扳手争先创优”活动宣传,积极组织市辖区汽车维修企业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916-1031日)

1.自查申报阶段(930日前)。汽车维修企业根据活动内容,填报《苏州市辖区汽车维修行业“金扳手争先创优”申请表》(见于附件1),并对照《苏州市辖区汽车维修行业“金扳手争先创优”考核表》(见于附件23)认真开展自查。

2.综合评定阶段(1031日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结合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大排查大整治检查情况、危化品专项治理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情况和信用管理等内容,按照《苏州市辖区汽车维修行业“金扳手争先创优”考核表》要求,组织考核评定小组,对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综合评价。评定为百分制,其中: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综合得分为85分以上的,可以评为年度“金扳手先进企业”,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综合得分为85分以上的,可以评为年度“金扳手优秀门店”。

(三)总结表彰阶段(1130日前)

1.初步考核评定结果,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生态环境、城管和水务等部门进行征信,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举报投诉、违法行为等内容,提出部门意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根据各部门反馈情况,形成“金扳手先进企业”和“金扳手优秀门店”拟公示名单。

2.拟公示名单通过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外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十日。对于拟公示名单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企业,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进行调查核实,形成最终的“金扳手先进企业”和“金扳手优秀门店”名单,并对外公布。

3.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根据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视情召开“金扳手争先创优”表彰大会,在全行业通报表彰,并颁发相关荣誉证书。

六、相关要求

各汽车维修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此次“金扳手争先创优”活动,按照考核表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维修服务质量。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开展本辖区汽车维修行业争先创优活动。

附件:1.苏州市辖区汽车维修行业“金扳手争先创优”申请表附件1

2.苏州市辖区汽车维修行业“金扳手争先创优”考核表(一、二类)附件2

3.苏州市辖区汽车维修行业“金扳手争先创优”考核表(三类)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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