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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改)立法前评估公告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4/16 13:53:00   字号 【  
导读:

现拟对《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改)(以下简称《办法》(修改))进行立法前评估,为保障立法前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估效果,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法治工作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政策法规处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立法前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办法》(修改)立法前评估工作。

本次立法前评估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立法前评估小组,制定立法前评估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主要工作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听取的意见和建议情况,得出初步结论;第三阶段为评估报告形成阶段,主要工作是起草《办法》(修改)的立法前评估报告,根据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专家等的意见和建议,经领导集体讨论,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立法前评估报告。

如对本次立法前评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下述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为《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反馈):【sherry.peng@liangcolegal.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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