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改调查问卷
市民朋友:
您好!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拟修改《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拟对《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删除:“其中非本市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之规定,增加“需要在本市具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实施细则》第八条拟删除该条第一款“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之规定。拟对《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修改为“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2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止。”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现开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稿的问卷调查,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和真实感受客观回答,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保密处理,请放心填写,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调查起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12日。
调查问卷网址:https://www.wjx.cn/vm/tXkRyrI.aspx#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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