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苏州内河港市区港区(姑苏、高新、工业园区)港口经营者分类分级评定结果公示
根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港口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交港航〔2023〕1号),现对2023年度苏州内河港市区港区(姑苏、高新、工业园区)港口经营者分类分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港政执法大队反映。联系电话:0512-65255294。
附件:2023年度苏州内河港市区港区(姑苏、高新、工业园区)港口经营者分类分级评定结果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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