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交通工程名单审核结果的公示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规建委、苏州港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重新明确重污染天气豁免管控工程申报和信用奖惩机制的通知》(苏工地扬尘管控办〔2024〕10号)要求,经各地相关部门检查评定,今年共有53项交通工程(标段)(详见附表)能够严格落实扬尘管控的要求,符合豁免条件,拟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中予以豁免(爆破、破碎、拆除、土石方作业除外)。现予以公示。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及各相关企业对拟豁免交通工程进行监督,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0月28日前,以实名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彭广益;电话:68123660。
附件:2024年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控停限产豁免交通工程名单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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