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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0/01/24 10:01:07   字号 【  
导读:


各市(区)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市也召开专门会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当前正值春运,人员流动频繁且密集,特别是苏州与武汉之间往来的大学生、探亲人员、节后务工返程人员较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

二、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工地留守人员驻地管控措施。各单位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配备应对疫情的符合有关标准的测温仪、口罩等防疫防护用品和消毒药品。严格落实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做到不留死角。要求工地留守人员尽量减少外出并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生发烧人员,及时隔离上报。

(二)严格落实复工后人员进场检测管控措施。做好节后复工全部返工人员体温检测,做好台账记录。摸排务工人员返回路线,尤其是做好经过湖北周边疫情重灾区的返工人员的检测防控。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建筑工地要加强规范管理,改善民工居住条件,取消大通铺。

(三)在工地设立应急所。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应急所,尤其是复工人员返回后,驻地应设置应急所,用于安置发烧人员,一旦发现发烧人员,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由卫生健康部门派员落实发烧人员隔离措施。

(四)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要在驻地、施工现场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关切,密切关注舆情,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切实维护好工地秩序。

三、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强化值班值守

各单位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尽快落实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方案,统筹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各单位春节期间从现在起至节后复工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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