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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1/04/07 16:06:56   字号 【  
导读:

三市港口管理部门,各市(区)质监站,市水运指,苏州交建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厅部署,为进一步夯实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工作基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平安工地”建设纳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有效提升我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向好。现将2021年“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全市“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创建工作深入到每个建设项目、每个参建单位、每个施工现场、每个从业人员。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管理行为,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进一步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全市“平安工地”建设的长效机制,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和省、市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为我市公路水运工程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申报要求:按照省厅要求,全市满足工程体量大于5000万元的标段可申报省级示范,工程体量大于2000万元的标段可申报市级示范。

二、活动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17第25号令);

4.《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安监发〔2016〕86号);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5月1日实施);

6.《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交安监〔2018〕43号);

7.《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苏交规〔2012〕3号);

8.《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苏交

规〔2020〕9号)

9.《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9版)。

三、工作重点

为深入推进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工作质量: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审查和现场的执行;

2.施工临时用电规范管理工作;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工作;

4.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与确认工作;

5.平安工地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6.施工安全资料的图表化工作:新进场项目,要从驻地建设、施工现场布设开始绘制总平面图、临建设施平面控制图,从进场初期就做好顶层设计;施工专项方案的图表化。

7.创建成功项目的好的做法、创建亮点的总结及推广。

四、工作标准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试行)》(2019版)。

五、示范项目

全国平安工程冠名申报:请各地组织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按

照《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于4月30日前进入“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书面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和PPT、短视频)应在2021年5月10日前送至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详见附件)

2021年4月底前,各市(区)、各有关单位将管辖范围内在建项目名单报送我站,6月底前将管辖范围内拟创建省级、市级“示范工地(工程)”名单报送我站,我站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示范考核验收,对获得2021年度市级“平安工地”示范(工程)工地的项目进行表彰,并推荐参加省厅2021年度省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的评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要高度重视“平安工地”建设考核活动。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进,年底有考核”。

(二)吸取教训,强化监管

各工程安全监管、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要认真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惨痛教训,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各项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强化监管。对2021年在建项目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综合运用履约考核等手段,认真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切实发挥“严监管”对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保障作用。

(三)广泛宣传,注重培训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9号)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我站近期将邀请专家开展《办法》学习宣贯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做好2021年度“平安工地”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学习领会《办法》精神和省市各级“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2019版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的学习。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班、组织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大力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各项目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认真抓好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培训教育制度化、正常化,切实提高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能够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备避险、抢险能力。

(四)严格考核,常态管理

为做好我市2021度“平安工地”建设考核工作,请有关单位接通知后立即组织专题安全会议对本单位2021度的“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进行部署,对辖区内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进行梳理,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好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落实好相关责任人及保障措施,同时抓好2021年度苏州市“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筛选、培育和上报工作,要力求将示范项目打造成区域安全管理的标杆工程,切实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每季度,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平安工地”建设考核标准对所监管项目进行考核打分。我站将委托第三方对各市(区)、各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排名。对“平安工地”建设考核中不达标的单位,要坚决停工整顿,直至达标。

(五)巩固成果,做好总结

各单位在2021年度“平安工地”建设考核活动中要主动对标省级“示范工地(工程)”项目和“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取得成效的项目,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切实增加安全防范能力。要认真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经验并加以推广,注重培育标杆,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以点带面,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的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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