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苏州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市公路水运在建工程总体质量状况,做好质量监督数据的报送工作,我站将定期收集辖区各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后上报,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监督数据的报送工作,明确数据报送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
2.各单位应认真收集汇总监督检测数据,按填报要求,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上报本季度的监督数据,于每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填报本半年度的监督数据。
3.请各单位于5月9日前将《工程质量监督数据报送联系表》报送至1324679096@qq.com邮箱,质量监督数据统计表和具体报送事宜请联系工作QQ群:981380593。
联系人:漆宪 联系电话:13906138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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