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全省第29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交安办〔2022〕35号),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断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持续增强从业人员和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6月15日,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正式启动,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傅明作动员和安全生产专题宣讲。
活动为期三天,组织全市港口危货、道路客运、道路危货运输等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共600余人参加,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法》的详细解读,港口危货、道路客运、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管理等。
傅明在专题宣讲中强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
要求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牢牢把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方法路径,让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
二、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
通过分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领域的典型事故案例及学习“15条硬措施”,要求企业负责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引起警示,当好第一责任人,在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
三、紧扣“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要求,深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为参加的企业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督促企业压紧压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上与行业主管部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下一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将继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有力保障全市交通运输形势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