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查看详情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黑车”、“黑驾培”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修改内容解读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5 10:59:00   字号 【  
导读: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黑车”、“黑驾培”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经2018年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修改〈苏州市蓝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苏府规字〔20181号)予以修正。

根据《决定》,《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黑车”、“黑驾培”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苏府通〔20051号)作出两项修改:(一)删除第三点中“(三)对非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规模较大的,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将“举报电话:96520修改为“交通服务热线:96196

现就《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黑车”、“黑驾培”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修改内容解读如下:

依照2017101施行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令第684号)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为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特此对《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黑车”、“黑驾培”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进行修改。此外,将举报电话统一修改为交通服务热线电话“96196”。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3 SZJT.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苏ICP备10219514号-1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标识码:3205000039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