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鼓励广大施工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引导交通建设企业创优活动的踊跃开展,争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根据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苏州市“姑苏杯”(房建等类)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协〔2019〕第2号)精神,即日起市交通运输局质监站受理2019年度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交通工程)的申报。请你们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
申报2019年度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交通工程)的工程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之间通过交(竣)工验收,且为交(竣)工验收优良(工程质量较好)的工程。
二、交通工程申报工程规模标准
公路工程:
(一)单座桥长≥300M或单跨≥50M的独立特大桥或独立大型互通立交桥;单跨≥50M或多跨总长≥100M,且有技术创新的桥梁。
(二)300米以上的隧道。
(三)1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含交通工程设施)。
(四)2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
水运工程:
(一)长江港口≥3000吨级的码头或内河港口≥300吨级的码头。
(二)5公里以上的航道工程。
(三)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船闸工程。
个别工程规模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突出影响、有纪念意义且建筑风格独特,工程质量特别好,并有代表性,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工程,也可以申报。
三、申报要求
依据《关于开展优质工程目标创建管理的通知》(苏建函质〔2013〕第133号)精神,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应遵循企业自愿申报、管理部门择优推荐的原则,将优质工程的目标创建纳入到优质工程的管理中,对未纳入目标创建计划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各类优质工程奖。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应督促各申报单位在项目开工后认真填报《优质工程目标预报表》,并及时将《优质工程目标预报表》(一式两份)等相关材料报送至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申报2019年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交通工程)原则上应由工程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由建设单位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该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再单独填写,有关申报材料送至建设单位一并申报;如建设单位不参与申报,可由施工单位自行或联合其他施工、监理单位一并申报。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将《优质工程目标预报表》和“姑苏杯”申报材料于2019年4月15日下班前报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于开展优质工程目标创建管理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苏州市“姑苏杯”(房建等类)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表格请在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网(网址:www.szjzxh.com)下载。
联 系 人: 居苏渝 顾沂
联系电话:0512-68125762 0512-68125770(传真)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