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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0/09/28 10:40:16   字号 【  
导读: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中秋、国庆期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制订中秋、国庆期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明晰安全责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切实解决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等问题。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措施,严格安全管理,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突出施工特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突出当前施工特点,强化施工安全生产措施的制订与落实,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订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我站将于9月下旬,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全市部分地区工程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对我市上半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加强应急值守,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各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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