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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式启动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6/02 09:46:51   字号 【  
导读:

为切实做好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试运营开通准备工作,提高轨道交通运营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水平,5月31日下午,在轨道交通11号线花桥博览中心站开展列车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联合演练。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三级调研员李民,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傅明,昆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董勇伟,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副总经理钱曙杰,苏州市应急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在现场观摩演练。

本次演练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苏州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5个单位直接参与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场景设定为11号线列车由菉葭站运行至花桥博览中心站,车厢内发生火灾,迫停在距离花桥博览中心站进站标50米处,火情无法控制,司机组织人员区间疏散,同时拨打119,按照区间火灾应急预案开展处置。

演练活动也标志着苏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式启动,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全省第3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期间,我局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基础建设强化推进年”行动,组织开展6个方面10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深化“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同志深入企业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二是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科普宣教活动,6月16日,按照属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组织“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发挥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作用,面向行业内外开展科普宣传。

三是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是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上一堂安全课、看一部警示片、开展一次“安全承诺践诺”、落实“五带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

五是推进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公路应急演练、消防应急演练、轨道交通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

六是提高交通运输领域应急处置能力,围绕“两客一危一货”、港口危化品、长江客汽渡、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局安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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