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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改)立法前评估有关事项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1/17 18:50:00   字号 【  
导读:

现拟对《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改)(以下简称《条例》(修改))进行立法前评估,为保障立法前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估效果,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法治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处、综计处、综运处、安保处、科信处、财务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交集团负责人为成员的立法前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环资城建工委为顾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条例(修改)》立法前评估工作。为保证本次立法前评估高效完成,委托第三方上海上正恒泰(苏州)律师事务所参与开展本次立法前评估。

本次立法前评估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立法前评估小组,制定立法前评估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主要工作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听取的意见和建议情况,得出初步结论;第三阶段为评估报告形成阶段,主要工作是起草《条例》(修改)的立法前评估报告,根据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专家等的意见和建议,经领导集体讨论,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立法前评估报告,并根据立法前评估报告形成起草说明及立法依据对照表。

如对本次立法前评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jjy080529@sina.com,邮件主题标注为《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改)意见反馈。

特此公告。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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