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11月制定印发了《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细则(试行)》(苏交规〔2023〕2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启动了《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要求,现将新修订的《苏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12-62701792;
传真:0512-65248536;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南路298号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收);
电子邮箱:szjtlaw@163.com。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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