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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2/03/22 13:49:40   字号 【  
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212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各单位、各项目要高度重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进,年底有考核”。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管理行为,以实现“零伤亡,零事故”为工作理念和和目标追求,创建一大批示范引领和标杆带动作用的省市“平安工地”示范项目。

二、抓住工作重点,提升创建水平

各单位要对本年度“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进行部署,对辖区内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进行梳理,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好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同时抓好2022年度苏州市“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筛选、培育和上报工作,着力从以下方面提升创建水平: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与及施工期考核评价工作。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情况要向属地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进行网上报备。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平安工地”建设考核标准对所监管项目进行考核打分。我站将对各市(区)、各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排名。二是强化平安工地建设常态管理。认真做好施工临时用电规范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审查和现场的执行以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等工作,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是加强平安工地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科技安防及信息化管理手段,进一步完善电子化安全管理档案,实施“安全档案资料”的网上考核评估。

三、及时经验总结,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经验并加以推广,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创新案例申报工作,20224月底前,各市(区)、各有关单位将管辖范围内在建项目名单(含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报送我站,6月底前将拟创建平安工地建设省级、市级“示范工地(工程)”名单和平安工地建设创新案例申报表报送我站,我站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示范考核验收,对获得2022年度市级“平安工地”示范(工程)工地的项目进行表彰,并推荐参加省厅2022年度省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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