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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持续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6/27 09:23:22   字号 【  
导读:

为进一步持续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巩固“苏水安澜碧水行动”专项行动成果,深层次做好辖区港口码头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支队坚定落实港口码头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多举措确保辖区水域环境清洁。

一是突出重点,紧抓船舶污染物交付接受现场检查。针对码头、船舶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船E行使用等情况,加大现场检查力度,6月21日深入望亭电厂,检查船舶污染物交付接受情况,督促码头企业严格按要求规范处置船舶污染物,落实接收、转运和处置的联单管理要求,要求码头务必落实主体责任,所有到港船舶的垃圾,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务必如实填报,杜绝乱填行为。

二是扎实开展燃油检测。按照要求对到港停泊船舶燃油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着重检查船舶油类记录簿、油样保存、加油发票等内容;按照程序深入机舱对船舶主机使用燃油进行取样,利用燃油快速检测装置进行燃油质量检测。

三是紧盯重点水域,强化船舶现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在待泊区、服务区、危险品码头等重点水域加强船舶水上防污染作业的现场检查,督促船舶落实作业期间的防污染措施;突出船舶防污设施的检查,在船舶安全检查中重点关注船舶污染物收集处理设施配备、维护、使用情况。针对码头船E行使用率低,及时采取通报督促等监管措施,提高船舶防污染意识;针对船E行填报数据不实或只扫码不上交污染物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严格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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