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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市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监管工作再创佳绩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11:09:21   字号 【  
导读:

2022年苏州市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再创佳绩,苏州籍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被查处与通报数据为0,继续保持2021年数据为0的佳绩。全市各相关交通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关于做好2022年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宣传引导与监管力度,织牢防线,加强预判与研判,将相关工作开展在前,取得了佳绩。

一是督促和宣传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全市各相关交通执法部门要求辖区内从事内河普货船舶运输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签订内河船舶不从事海上运输的信用承诺,内容包括所属船舶不得超出企业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运证核定的经营范围营运,并承诺对于一年内经营的同一艘船舶2次以上因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被查处的,该船主动退出运输市场。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并严格执行船舶点验制度。各交通执法部门在日常巡航和执法中,要求码头一律不得为无砂石来源证明船舶、有关部门通报的无相应AIS轨迹证明及无有效营运证船舶提供货物装卸服务,对发现疑似涉海运输船舶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各交通执法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对辖区苏州籍船舶的点验,共完成1907艘船舶的点验工作。督促辖区航运企业加强船舶安全营运状况和航行动态跟踪管理,建立船舶动态跟踪和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航运企业对所经营和管理的所有内河船舶应按规定安装AISVITS等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并保持正常使用,有效掌握所属船舶动态,并建立船舶清单和点验工作台账。

三是加强船舶检验、登记管理各交通执法部门加强船舶检验管理,严把船舶检验关,不为无运力备案证明的新建普通货船提供检验服务并严格控制涉海运输船舶的省际转入;加强船舶国籍有效期管理,船舶国籍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及时告知提醒,要求船舶所有人依法办理船舶国籍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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