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通告(苏地航通〔2024〕63号)
根据我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措施部署,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经研究决定对京杭运河等我市辖区全部通航水域实施全面停航,禁止所有船只(公务船艇、抢险救灾船舶除外)在京杭运河等我市辖区全部通航水域航行,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4年9月15日20时起至本次一级应急响应解除。
二、管制水域
京杭运河、苏申内港线、苏申外港线、长湖申线、申张线等我市辖区全部通航水域。
三、可选择停靠地点
1.水上服务区:苏南运河望亭服务区、吴中服务区,杨林塘昆山服务区、双凤服务区。
2.锚地:杨林塘牌楼锚地,苏南运河八坼锚地、平望锚地、盛泽锚地,苏申内港线吴江锚地(危化品船专用锚地),苏申外港线屯村锚地、高垫锚地。
四、相关要求
1.管制期间所有进入京杭运河等我市辖区全部通航水域的运输船舶就近选择安全位置停靠。
2.停航期间,船长应当切实履职,加强船员值班工作,确保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开启、使用状态。船舶甚高频电台处于静默守听状态。
3.停航期间船舶应对系揽缆绳进行加固。密切关注天气和水位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险情发生。
4.有关单位及相关船舶严格遵守禁航规定,服从执法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确保防台期间水上交通安全。
5.解除一级应急响应后,不再另行发布恢复航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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