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张家港航韵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公告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的要求,张家港市下列企业符合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资格条件,准予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务。
张家港市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明细表(公示)
序号 |
业户名称 |
法人代表 |
经营范围 |
地址 |
电话 |
1 |
张家港航韵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龚子煊 |
国内船舶代理 |
张家港市金港街道港区天台北路73号第三层302-303室 |
13921972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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