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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资格证件撤销公示(2026年第7号)

  • 发布时间: 2026-10-09 10:37
  •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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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示

2026年第(7)号

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对符合撤销条件的从业资格证件予以公示撤销(详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撤销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业人员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异议申请。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满后予以撤销。

联系电话:0512-69820250

特此公示。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9日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撤销名单

序号

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申请的从业资格

申请理由

1

石明东

53352619******1017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有饮酒后驾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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