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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运输行业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告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5/01 18:32:11   字号 【  
导读: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运输行业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启用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知精神,统筹做好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现就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办理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及条件。从事跨省或省内运输,符合以下情形:

1.交通运输部门调配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

2.交通运输部门设置的应急中转分拨站调运车辆。

3.为中欧班列、海铁联运班列、内河集装箱航线等提供集疏运服务的运输车辆。

4.货运物流场站提供集拼货的干线重点物资运输车辆。

5.零担运输重点物资车辆。

6.为港口企业服务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

7.交通系统和交通工程企业重点物资运输车辆。

8.为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服务,不属于其它行业主管部门核发范围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

二、申办主体:重点物资运输业户、综合性物流服务企业、网络货运企业、港口企业、交通系统所属企业。

三、申办渠道:

1.申请单位通过“江苏交通云APP(各应用商店下载),服务菜单中“车辆通行证”栏目进入申请页面,上传相关信息。申请单位也可前往附件上明确的地点申办。

2.上述办理范围内的涉及地市级(含)以上项目单位的重点物资运输、地市级(含)以上交通运输企业以及苏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认定的其它重点物资运输,申请单位可向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申请《通行证》。上述办理范围内的其它重点物资运输,申请单位向起(讫)地的县区级交通运输部门申请《通行证》。

四、办理时效:对于有特别紧急需求的,立即办理;对纳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的,优先办理;对于中小微企业,同等办理。

五、咨询服务热线:12328

六、注意事项

1.《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十天,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使用,有效期到期自动失效。

2.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

3.货运车辆取得《通行证》后,应当提前咨询车辆进出地区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做好相关准备。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日



    附件:  苏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联系地点及电话

地区

联系地点

联系电话

苏州市

苏州市南环西路1238号(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区501室)

65822651

姑苏区

姑苏区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1111室)

65831110

相城区

相城区润益巷润南大厦c区(相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214室)

66108055

吴中区

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吴中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5251847

虎丘区

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88-3国税三号楼1104(高新区运输管理中心)

68093878

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工业园区工商大厦1

66680513

吴江区

吴江区交通路3291号(吴江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3313室)

63022222

昆山市

昆山市萧林西路398号(昆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

57552461

太仓市

太仓市城西北路98号(太仓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3025763

常熟市

常熟市海虞南路7号(常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2718037

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长安中路639号(张家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569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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