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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3/02/08 15:21:32   字号 【  
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32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各单位、各项目要高度重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进,年底有考核”。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管理行为,以实现“零伤亡,零事故”为工作理念和和目标追求,创建一大批示范引领和标杆带动作用的省市“平安工地”示范项目。

二、抓住工作重点,提升创建水平

各单位要对本年度“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进行部署,对辖区内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进行梳理,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好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同时抓好2023年度苏州市“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筛选、培育和上报工作,着力从以下方面提升创建水平: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规范开展工程项目、施工标段开工前以及危大工程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落实。二是推广平安工地建设技术创新。总结推广平安工地创新案例,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设具有苏州特色的安全管理模式。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开展《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22版)的学习宣贯,深入开展各层级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四是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积极推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指南》的应用。五是充分挖掘平安工地建设文化潜力。进一步探索平安工地建设“党建+创建”、“信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三、积极开展申报,推广优秀经验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平安工地示范创建申报工作,2023215日前,各有关单位将管辖范围内在建项目基础信息表(见附件)报送我站,6月底前将将属地正式申报参加平安工地建设省级、市级“示范工程(工地)”考核评估项目名单汇总表(见2022版《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附表6)以及符合部级“平安工程”冠名条件的项目申报表报送至我站,我站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示范考核验收,对获得2023年度市级“平安工地”示范(工程)工地的项目进行表彰,并推荐参加2023年度省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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