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度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层级督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地方水运工程施工质量,我站将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度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层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依据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三)《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四)关于印发《苏州市2024年交通建设工程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字〔2024〕31号)。
(五)《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
(六)《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七)有关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八)施工承包合同、监理服务合同等合同文件。
二、督查内容
各市(区)交通质监机构2024年交通建设工程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开展情况,各市(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总体情况,各项目参建单位质保体系运行情况以及现场质量管理情况,对抽查的工程施工工艺、实体质量以及工程所用构配件、原材料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频率原则上为每市(区)1~2个项目。
三、督查组织安排
(一)督查时间:定于11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将由督查组根据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与各市(区)提前联系确定。
(二)督查项目:请各市(区)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于11月20日下班前将辖区内在建农村公路及水运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报至我站,我站将按规定频率随机抽取被查项目。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漆 宪 0512-68110993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和配合工作,确保本次质量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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