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要求,经自主申请和部门联合审核,拟将以下交通工程标段(详见附表)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清单,现予公示。具体豁免事宜如有变化的,以生态环境部门通知要求为准。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及各相关企业对拟豁免工程进行监督,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11月6日前,以实名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彭广益,电话:68123660;郭放,电话:68216383。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29日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