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度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区)质量监督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我站将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上半年度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依据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
(四)有关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五)施工承包合同、监理服务合同等合同文件。
二、督查内容
各市(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总体情况,各参建单位质保体系运作情况以及现场质量管理情况;并对抽查的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外观情况,以及工程所用构配件和原材料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频率原则上为每市(区)1~2个项目。
三、督查组织安排
(一)督查时间:定于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由督查组根据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与各市(区)提前联系确定。
(二)督查项目:请各市(区)质量监督机构于6月10日下班之前将辖区内在建农村公路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报至我站。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漆宪 13906138084
杨东升 18262008585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和配合工作,确保本次质量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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