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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半年度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2/05/30 16:36:02   字号 【  
导读: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我站将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上半年度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依据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

(四)《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水平提升质量监督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苏交质站字〔202135号)。

(五)《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蓝盾”3号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苏交执法质函〔202238号)。

(六)有关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七)施工承包合同、监理服务合同等合同文件。

二、督查内容

各市(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总体情况,各参建单位质保体系运作情况以及现场质量管理情况,对抽查的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外观情况,以及工程所用构配件和原材料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频率原则上为每市(区)12个项目。

各市(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对“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水平提升质量监督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落实情况,“蓝盾”3号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中列举的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行动内容,“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督查组织安排

(一)督查时间:定于6月上旬,具体时间将由督查组根据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与各市(区)提前联系确定。

(二)督查项目:请各市(区)质量监督机构于62日下班之前将辖区内在建农村公路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报至我站,我站将按规定频率随机抽取被查项目。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漆宪  13906138084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和配合工作,确保本次质量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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