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检测机构资质复评审工作会议的通知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23年第9号部令)已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系统已于2024年3月18日开通并受理资质复评审申请,为保证我市检测机构资质复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我站将召开检测机构资质复评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4月1日(周一)下午1:30。
二、会议地点
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苏州市桐泾南路296号西31室)。
三、参会单位及人员
各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1人。
四、主要内容
1.传达省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2.针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及资质申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和解答。
请各单位于3月28日中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及存在的问题(见附件)报市质监站,联系人:顾沂,联系电话:0512-6812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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