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辖区内河水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关于苏州市辖区内河水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苏地航通[2021]42号
因受台风“烟花”影响,苏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于2021年7月25日10时起,提升我市防御台风“烟花”应急响应至Ⅱ级。根据《苏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及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决定对苏州市辖区内河水域(长江除外)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1年7月25日2000时起至Ⅱ级响应解除。
二、管制水域:
苏州市辖区内河水域(长江除外)。
三、相关要求:
1、内河所有船舶全部停航;
2、管制期间所有进入苏州市辖区内河水域的船舶就近选择安全位置停靠;
3、加强船员值班,提前加固缆绳,密切关注天气和水位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险情发生。
4、解除Ⅱ级应急响应后,不再另行发布航行通告。
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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