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度苏州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公示
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函﹝2020﹞58号)的工作要求,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市治超办牵头各地各部门开展了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再排查工作。经汇总,在原有132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基础下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2-67876255。
附件:2020年度苏州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调整名单
苏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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