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经调查核实:苏州翊雅运输有限公司苏EQM270(黄牌)重型自卸货车,因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2年8月16日、8月23日、8月27日、2023年3月11日先后4次违法超限运输,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4月11日作出吊销该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决定(案号为苏交路执〔2023〕000009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规定,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现对苏EQM270(黄牌)《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具体见附件)。
特此公告。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注销《道路运输证》明细表
序号 |
车牌号 |
道路运输证号 |
经营范围 |
原因 |
1 |
苏EQM270 (黄) |
苏320500166919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
证件被吊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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