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水平,加强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部门制定了《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要求,现将新修订的《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1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12-68125827;
传真:0512-65248536;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南路298号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收);
电子邮箱:szjtlaw@163.com。
附件:
1.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2.《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制定依据对照表
3.关于《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起草说明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28日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21号


